江西省九江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5)九中刑二抗字第07号
抗诉机关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陈政平,又名陈华杰,男,1941年6月4日出生于福建省连江县,汉族,初中文化,捕前系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医院退休医生,家住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琯福大道3号楼210室。因本案于2003年6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被逮捕。2003年9月2日因患病被取保候审。2004年10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九江市看守所。
辩护人郭能生,江西亚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九江市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