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中国已有10余名省部级高官遭遇公开处分,有的被处决。在醒目的反腐风暴背景下,人们也格外关注另外一组镜头,那就是一些落马官员的“咸鱼翻身”或“东山再起”。 2003年12月15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决定,免去酒后肇事、大耍“官威”的卜玉玲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舆论猜测,卜不长时间就可官复原职或到别处继续当副处长,一点也不违反有关条例。 南京市公用事业局4名官员曾因在温州歌舞厅公开挟持服务小姐作陪而被撤职,但后来一个个重新获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前院长孙小虹因瞒报挪用数千万公款及走私偷税问题被撤职,后来又当上省外经贸厅厅长;一些在SARS期间受处分的官员又重新上岗。 这些落马的官员,为什么能够重拾乌纱帽?他们违法的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世界民主发展的趋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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