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年前,诗人龚自珍痛感于清廷衰弱腐朽,国家内忧外患,发出了“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呼唤,令人赞叹。今天看来,这一思想对我们做好人才工作仍具有深刻的启迪。人才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和诸多环节,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是人才的评价标准问题,也就是说,什么样的人算人才?用什么标准去衡量、选拔人才?只有首先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也才谈得上选准人、用对人。由于人的复杂性、社会的复杂性,以及由此而来的人才工作的复杂性,确立和贯彻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并非易事。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的种种偏颇认识和不当做法,往往和如何看待“格”有直接关系。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一些用人单位和部门常常以学历、资历为标准,把用人门坎定得很高,非硕士、博士不用,非具备某种资历者不用,结果将一些颇具才干、业绩出色的人才拒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