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依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市规划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及各处(室)信息员组成,主任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