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的日子又是"三八"节,又是"3·15",充满了职场女性维权的味道。而目前职场女性受到的最大困扰是什么呢?晨报人才周刊特约专家归纳了四大方面:性别歧视、玻璃天顶、反性骚扰、平等退休。从案例分析、调查现状、目前法律修改情况等方面来剖析,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据悉,从2003年上半年开始,全国妇联受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托,开始着手1992年4月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前期工作。《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一部综合性的、全面保护妇女权益的基本法律,重在保障就是这部法律的主要宗旨,通过完善立法保障女性就业权利。 性别歧视[典型案例]天津女孩张静,1993年初中未毕业就出来谋生。因相貌丑,10年求职上千次无一成功。全家四口人有四个残疾证.张静的残疾证上写有“三度智障”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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