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赴黑龙江、辽宁两省林业考察报告
为了学习、借鉴外省林业改革与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研讨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厅党组同意,2006年7月19-27日,在柴喜堂组长、张福寿副厅长带领下,由八个设区市林业局领导和省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考察组对黑龙江、辽宁两省林业工作进行了为期9天的考察,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生态建设,国有林场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探讨,收获很多,启发很大,圆满完成了考察任务。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省林业的基本特点
㈠黑龙江省
1.全国重点国有林区。黑龙江省是全国重点国有林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