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广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考察报告
2006年8月21日至27日,省暨淮南市仲裁办一行三人,赴贵州、广西两省区考察学习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受到两省区热情接待,顺利完成预定计划。兹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地经验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就贵州、广西两地相比,贵州省领导高度重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省长石秀诗亲自签发政府令,颁布《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提高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立法层次。王正福副省长明确指示:“开展仲裁工作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已经刻不容缓、迫在眉睫,要抓紧抓好。仲裁队伍建设是搞好仲裁工作的基础,要请各地、州、市人事部门尽快解决机构、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