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我中心人事代理的应届毕业生在拿到学校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后,先在“应届毕业生档案查询”栏目查询档案是否已到我中心,待档案到后再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落户等有关手续。若单位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在3人以上,单位可指定专人统一前来办理有关手续。
二、应届毕业生办理报到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已鉴证的就业协议书。
三、应届生办办理落户应先投亲靠友或挂靠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处投靠者且符合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挂靠条件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到证复印件。 2、已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原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 4、原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正反